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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的临床类型有以下三种: 一、广场恐怖症。 1、害怕离家外出。 2、害怕独处。 3、害怕离家以后处于无能为力或无助状况下,不能立即离开该场所。 常见的情况是患者害怕使用公共交通工具,如乘坐汽车、火车、地铁、飞机;害怕到人多拥挤的场所,如剧院、餐馆、菜市场、百货公司等;害怕排队等候;害怕出远门等。严重的病例,可长年在家,不敢出门;甚至在家中也要人陪伴。在有人陪伴时,上述恐惧可显著减轻。 二、社交恐饰症。 主要表现为害怕处于众目睽睽的场合大家注视自己;或害怕自己当众出丑,使自己处于难堪或窘困的地步。因而害怕当众说话或表演,害怕当众进食,害怕去公共厕所解便,当众写字时控制不住手发抖,或在社交场合结结巴巴不能作答。害怕见人脸红,被别人看见;或坚信自己脸红,已被别人看到,因而惴惴不安者,称赤面恐怖症。害怕与别人对视,或自认为眼睛的余光在窥视别人,因而惶恐不安者,称对人恐怖症。 三、单纯恐怖症。 或称特殊恐怖症。表现为对以上两种类型以外的某些特殊物体、情境或活动的害怕。这一综合征包含3个成分:预期焦虑,即担心自己会遇见引起恐惧的物体、情境或活动;恐惧本身;以及为了减轻焦虑采取的回避行为。患者害怕的往往不是与这些物体接触,而是担心接触之后会产生可怕的后果。例如:患者不敢接触尖锐物品,害怕会用这种物品伤害别人:不敢过桥,害怕桥会坍塌,自己掉下水去;害怕各种小动物会咬自己等。 以上各种恐怖症可单独出现,也可合并存在。 【辅助检查】 本病以回避对物体、情境或活动的恐惧为特征;患者明知这种恐怖不合理或是过分的,但又不能控制。临床表现特殊,因而诊断不难。需要鉴别的疾病有: 一、焦虑症。焦虑可无特殊的对象或对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某种意外的担心,但无明显的恐惧和回避行为。广场恐怖症可与惊恐发作同时存在;如果继发于对惊恐发作的担心,而不敢外出,则应诊断为惊恐发作伴发广场恐怖症。 二、强迫症。强迫症状源于患者内心的某些思想或观念,并非对外界事物的恐惧,常有强迫动作,而少有回避行为。 三、精神分裂症。可有短暂的恐怖症状,但有其他精神症状同时存在,可资鉴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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